一、工资薪金所得, 适用超额累进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五至百分之四十五。
税率表:
级数 |
含税级距 |
不含税级距 |
税率 (%) |
速算扣除数 |
1 |
不超过 500元的 |
不超过 475元的 |
5 |
0 |
2 |
超过 500元至2000元的部分 |
超过 475元至1825元的部分 |
10 |
25 |
3 |
超过 2000元至5000元的部分 |
超过 1825元至4375元的部分 |
15 |
125 |
4 |
超过 5000元至20000元的部分 |
超过 4375元至16375元的部分 |
20 |
375 |
5 |
超过 20000元至40000元的部分 |
超过 16375元至31375元的部分 |
25 |
1375 |
6 |
超过 40000元至60000元的部分 |
超过 31375元至45375元的部分 |
30 |
3375 |
7 |
超过 60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 |
超过 45375元至58375元的部分 |
35 |
6375 |
8 |
超过 80000元至100000元的部分 |
超过 58375元至70375元的部分 |
40 |
10375 |
9 |
超过 100000元的部分 |
超过 70375元的部分 |
45 |
15375 |
注:1、表中所列含税级距与不含税级距,均为按照税法规定减除1600元费用后的所得额。
2、含税级距适用于由纳税人负担税款的工资、薪金所得;不含税级距适用于由他人(单位)代付税款的工资、薪金所得。
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以及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的生产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
税率表:
级数 |
含税级距 |
不含税级距 |
税率 (%) |
速算扣
除数 |
1 |
不超过 5000元的 |
不超过 4750元的 |
5 |
0 |
2 |
超过 5000元至10000元的部分 |
超过 4750元至9250元的部分 |
10 |
250 |
3 |
超过 10000元至30000元的部分 |
超过 9250元至25250元的部分 |
20 |
1250 |
4 |
超过 30000元至50000元的部分 |
超过 25250元至39250元的部分 |
30 |
4250 |
5 |
超过 50000元的部分 |
超过 39250元的部分 |
35 |
6750 |
注:1、表中所列含税级距与不含税级距,均为按照税法规定减除有关费用(成本、损失)后的所得额。
2、含税级距适用于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由纳税人负担税款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不含税级距适用于由他人(单位)代付税款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三、稿酬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并按应纳税额减征百分之三十。
四、劳务报酬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对个人一次取得劳务报酬的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0000元的,其超过20000元至50000元的部分,依照税法规定计算应纳税额后再按照应纳税额加征五成;超过50000元的部分,加征十成。
税率表:
级数 |
含税级距 |
不含税级距 |
税率 (%) |
速算扣除数 |
1 |
不超过 20000元的 |
不超过 16000元的 |
20 |
0 |
2 |
超过 20000元至50000元的部分 |
超过 16000元至37000元的部分 |
30 |
2000 |
3 |
超过 50000元的部分 |
超过 37000元的部分 |
40 |
7000 |
注:1、表中的含税级距、不含税级距,均为按照税法规定减除有关费用后的所得额。
2、含税级距适用于由纳税人负担税款的劳务报酬所得;不含税级距适用于由他人(单位)代付税款的劳务报酬所得。
五、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