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业经2013年12月18日农业部第1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4年2月1日起施行。农业部2001年2月26日发布、2007年11月8日修订的《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同时废止。 部长:韩长赋 2013年12月27日 附件: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 备注:农业部令2016年第4号指出本文件废止。
备注:农业部令2016年第4号指出本文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