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知识 |
什么是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是对个人(自然人)取得的各项所得征收的一种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征收范围:
包括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其他所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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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发展进程 |
·1980年9月1日
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并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同年12月14日由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施行细则》,我国的个人所得税制度至此方始建立。1981年,确定800元作为起征点。
·1986年9月
针对我国国内个人收入发生很大变化的情况,国务院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收入调节税暂行条例》,规定对本国公民的个人收入统一征收个人收入调节税。这样,就形成了对内、对外两套个人所得税制。
·1993年10月31日
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的修正案,规定不分内、外,所有中国居民和有来源于中国所得的非居民,均应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对工资、薪金所得每月定额扣除800元;对其他所得采取定额扣除800元或定率20%扣除费用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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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 起 |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26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审议并原则通过《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草案)》。
会议认为,个人所得税法施行以来,对加强中国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调节收入分配,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中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个人所得税
法的有些规定已不适应新形势的要求,有必要进行修改。
会议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经进一步修改后,由国务院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会议还审议并原则通过了《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草案)》,由国务院公布施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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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报道 |
十届全国人大表决通过修改个税法 起征点1600元
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今天下午高票表决通过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修改后的个人所得税法自二00六年一月一日起施行。
此次个人所得税法,在两处进行了修改。其中第六条第一款第一项修改为:“工资、薪金所得,以每个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一千六百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同时,对“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一”的附注作相应修改。这即意味着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正式由现行的八百元,提高至一千六百元。
另外,新的个人所得税法还特别加强了对高收入者的税收征管。新法第八条修改为:“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个人所得超过国务院规定数额的,在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或者没有扣缴义务人的,以及具有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的,纳税义务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办理纳税申报。扣缴义务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办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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