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适应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改革需要,规范政府会计调整的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的披露,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根据《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我部制定了《政府会计准则第7号——会计调整》,现予印发,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我部。
附件:政府会计准则第7号——会计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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