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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全文废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令2013年第4号    2013年12月27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
  《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业经2013年12月18日农业部第1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4年2月1日起施行。农业部2001年2月26日发布、2007年11月8日修订的《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同时废止。
                                           部长:韩长赋
                                         2013年12月27日
    附件: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

    备注:农业部令2016年第4号指出本文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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